勉县位于陕西省南部,汉中盆地西端,北依秦岭,南垣巴山,居川、陕、甘要冲。全县辖25个乡镇,248个行政村,总人口41.89万,总面积2449平方公里。勉县资源丰富,具有广阔的开发发展潜力。这里生物资源优势独特,气候温暖湿润,长江最大支流汉江横贯全境,渠网蛛织,土地肥沃,物产丰饶。境内盆地珠串,山峦起伏,森林覆盖率达68%,自然风光旖旎,生态环境良好,素有“西北小江南”、“陕西后花园”之美誉。这里矿产资源贮量大、品位高,位于“勉略宁”金三角,被地质学家李四光誉为亚洲的“乌拉尔”。现为全省全市重要的冶金工业基地和化工工业基地。勉县为全省文物大县,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全县共有文物古迹景点330多处,其中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武侯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武侯祠、马超墓祠,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阳平关遗址、诸葛亮读书台、刘备称汉中王设坛处、诸葛亮制木牛流马处、万寿塔、张鲁女墓、南宋禁盐摩崖、云雾寺、皇姑坟、牛头寺与千佛洞、汉代古墓大冢、仓台遗址十二处。定军山、古阳平关、天荡山等三国遗址驰名中外。城东南凤凰山下的天然温泉为全国少有的高热医疗矿泉水,被誉为“陕南第一汤”,沐浴者络绎不绝。悠久的历史,渊源流长的古代文化,给勉县留下了丰富的文物古迹和旅游景点,现为全省对外开放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定军山暨武侯墓祠风景区为全省第二批省级风景名胜区。
勉县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